一頓飯錢被記了18年,如今受助者來還錢了,卻故意少還了1元。故事的主人公汪明明說:「18年了,那80元錢始終是我心裡沉甸甸的牽掛,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她的恩情!」
對于當年的事情,汪明明和王群已經都不太記得具體的日期了。「應該是快過年的時候吧?因為每到年底,民工討薪事件就特別多。」王群只有這樣一個模糊的記憶;而汪明明則是根據天氣推測:「大概是12月份,因為當時特別特別冷,我沒有厚衣服,凍得瑟瑟發抖。」
那時候,年僅16歲的汪明明跟著老鄉一起來到市區的一個羽絨服加工廠打工,幹了兩個多月,因為跟老闆發生了矛盾,工作幹不下去了,可老闆卻不肯發給他那兩個月的工資。
當時的汪明明身無分文,孤立無援,想回家去卻連路費都拿不出來。他跟年紀大點的工友打聽,得知有個叫勞動監察大隊的地方可以幫農民工討薪。于是,他管工友借了幾元錢,去找那個離得很遠的勞動監察大隊。
倒了兩趟車,總算找到了地方。已經傍晚6點多了,過了下班時間,看到一個房間還亮著燈,汪明明怯生生地敲開了門。「進去就看見一個高個子、卷頭髮,長得很漂亮,說話很和氣的阿姨。」這個阿姨就是當時監察大隊隊長王群。
王群被眼前這個瘦瘦小小、衣著單薄、凍得鼻涕直流的孩子嚇了一跳,她心疼極了。細問之下,王群很快明白了緣由。「孩子,你放心,我們一定幫你把工資要回來。」說完,王群問他:「你吃飯了嗎?」汪明明哭著搖了搖頭。
王群摸摸衣兜,裡面總共裝著80元錢,她全都塞到了孩子手裡。「去吃頓飯,剩下的錢坐公車回去。明天早上一上班你就來找我,我安排人跟你去廠裡找老闆要工資。」
汪明明當時已經餓得頭暈眼花了,他沒有拒絕,拿著這80元錢,就到門口旁邊的一個小飯鋪點了一份蓋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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